一、代養收費標準 (使用者非本校專任教師或附醫專任同仁收費以兩倍計算)
本中心代養費包含基礎飼養耗材費(飼料、墊料及其他耗材)及管理費,依照不同動物種類之收費標準如下表,
| 大鼠 | 小鼠 | 倉鼠 | 兔子 |
管理費 | 6元/籠/天 | 6元/籠/天 | 6元/籠/天 | 6元/籠/天 |
基礎飼養耗材費 | 2元/隻/天 | 1元/隻/天 | 2元/隻/天 | 5元/隻/天 |
動物飼養密度規範如下: a. 小鼠每籠數量最高為5隻。 b. 大鼠體重250g以下4隻/籠;250~350g 3隻/籠;350~450g 2隻/籠;450g以上 1隻/籠。 c. 倉鼠每籠數量最高為 3~4隻。 d. 兔子採獨立飼養1隻/籠。
特殊之飼養耗材可由使用者自行提供,但仍需繳基礎飼養耗材費,以五折計算。校外使用者所有收費以兩倍計算。
1.屍體處理費:大鼠30元/隻,小鼠5元/隻,兔子250元/隻。
2.檢疫費則依國家實驗動物中心健康監測收費標準,由研究人員自行負擔。
二、繳費方式
每月月初結算上個月代養費,結算後會寄送繳費通知並送交代養費明細表給各計畫主持人,請於出帳後兩個月內繳清。
1.現金繳納:持飼養明細報表至本校出納組繳納。將飼養明細報表及收據影本交至研發處核對帳 款及留存。
2.凡單月費用總金額1~3萬元(含)打9折,3萬元以上打8折。
3.凡費用累積金額達6萬元以上未結清者,自接獲本中心通知日起二週內提出具體說明,並須於 八週內繳清,否則提請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依程序辦理。
4.大學部學生實驗之費用依規定繳交,各系應於預算編列時編列或另以專案申請。
三、校內報帳
請先完成校內請購流程,待出帳後至本校出納組繳費,將飼養明細報表及收據影本交至研發處核對帳款及留存,後續依照校內核銷流程進行核銷作業。
實驗動物中心代養費收費流程
